中央定调!地矿行业的新利好来了!
时间:2024-06-04 来源:蒸汽及热水锅炉系列
近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其中,作为节能降碳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矿业行业将担起重要的责任。那么,新的方案中哪些行动和要求与矿业相关呢?
具体来看,前者要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后者要求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加快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矿业行业近年来重点发展的工作之一,这项行动又对此提出了更加细致的要求,但同时,这些要求又将给地矿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页岩油(气)等的发展之路上,必不可少需要新技术新设备的加持,这将为企业技术创新带来新的机会,也将为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其中具体实际的要求包括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以及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方面,要求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严禁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同时还强调,“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可以新增钢铁产能。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方面,要求全力发展高性能特种钢等高端钢铁产品,严控低附加值基础原材料产品出口。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度减少独立焦化、烧结和热轧企业及工序。大力推进废钢循环利用,支持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底,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15%,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
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面,要求推进高炉炉顶煤气、焦炉煤气余热、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推广铁水一罐到底、铸坯热装热送等工序衔接技术。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我国是钢铁大国,钢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一半,钢铁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是必由之路。目前,我国的钢铁行业整合发展正在提速之中,走在行业低碳转型前列的钢企,以及行业头部钢企在整合发展中具有相当的优势,更有助于行业整体的规划和发展。
石化化工方面,方案强调严格石化化工产业政策要求,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
其中,炼油、电石、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将严控。新建和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大力推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鼓励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制氢研发技术应用,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有序推进蒸汽驱动改电力驱动,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
石化行业改造升级,对新能源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形成支撑。进一步讲,也将对新能源产业所需的关键矿产市场形成支撑。
有色金属是矿业行业内的重头产业,这项任务从全流程、多方面对有色金属行业提出了具体实际的要求,这中间还包括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方面,该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地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全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
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方面,要求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新建和改扩建氧化铝项目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面,要求推广高效稳定铝电解、铜锍连续吹炼、竖式还原炼镁、大型矿热炉制硅等先进的技术,加快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使用比例达到25%以上;铜、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有色金属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00万吨。
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方面,或将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提升行业壁垒,但对于已在行业内深耕多年、具有深厚基础的企业来说并非坏事。而有色金属行业低碳升级带来的巨大的再生金属产业的需求,开辟了新的赛道,更有助于行业形成新的增长点。
这项任务涉及交通运输设施、装备和结构等,其中与矿业行业最息息相关的就是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和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前者要求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后者要求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重点行业清洁运输。
从矿业行业本身来讲,推进工矿企业专用线等的建设有利于为行业货运提升效率;从国家整体产业转型而言,新能源交通运输设施、装备的发展有利于扩大相关矿产的需求,尤其是锂钴镍铜的,新能源运输的发展有利于对这些矿种的市场形成相当的支撑。
近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节能降碳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习格外的重视节能降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地做好节能工作,用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收益。
“十四五”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扎实推进节能降碳取得很明显的成效。初步测算,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十四五”前三年,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在保障高水平发展用能需求的同时,节约化石能源消耗约3.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亿吨。但与此同时,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全国能耗强度降低仍滞后于时序进度,部分地区节能降碳形势较为严峻,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任务仍然艰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加大节能降碳攻坚力度,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更好地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近日由国务院印发。
在全面梳理、系统分析、深入测算的基础上,《行动方案》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重点领域行业节能降碳量等具体目标。
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行动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
一是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加大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
二是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提升电网对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消纳能力。全力发展储能、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强化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
三是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大力推进废钢循环利用,支持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
四是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强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合理调控产能规模。实施能量系统优化,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节能设备,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工艺流程再造。
五是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优化有色金属行业产能布局,全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严格新上项目能效和环保准入,推进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
六是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全力发展绿色建材。优化建材行业用能结构,推动原料低碳化替代。
七是建筑节能降碳行动。加快建造方式转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推广使用绿色低碳建材。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快速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强化建筑运行管理。
八是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枢纽场站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重点行业清洁运输。
九是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严格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评价考核,探索能耗定额预算制度。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十是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提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领先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
《行动方案》围绕评价考核、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节能监察、统计核算等5个方面,提出了完善节能降碳管理机制的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细化分解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严格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
二是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节能审查源头把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建立重点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开展重点领域能效诊断,加强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
四是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加快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法律和法规政策标准监督检查。到2024年底,各地区完成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到2025年底,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
五是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与节能降碳目标管理相适应的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快报制度,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夯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原料用能等统计核算基础。积极开展以电力、碳市场数据为基础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监测分析。
《行动方案》提出了健全制度标准、完善价格政策、加强资金支持、强化科学技术引领、健全市场化机制、实施全民行动等6方面工作举措,为落实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提供支撑。
一是健全制度标准。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强制性节能标准制修订,扩大覆盖范围。
二是完善价格政策。完善能源价格机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等因素,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有序推行两部制热价。
三是加强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财税政策,丰富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为合乎条件的节能降碳项目提供支持。
四是强化科技引领。推进节能降碳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深化绿色低碳先进的技术示范工程建设。修订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积极培育重点用能产品设备、重点行业企业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发挥标杆引领作用。
五是健全市场化机制。积极推广“一站式”节能综合服务模式。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稳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健全碳排放配额分配机制。有序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加快建设绿证交易市场。
六是实施全民行动。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宣传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民节能降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完善媒体和公众监督制度,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降碳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