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电器事故频发 原来是超过安全期限
时间:2023-11-07 来源:火狐直播app下载
记者了解到,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的时间和再生利用通则》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给家电规定了“退休”年龄。该《通则》要求生产厂商要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有效期,并规定安全有效期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计起。
据了解,由于各种电器的功能、用途不同,其寿命也不完全一样。家电产品上所标明的安全使用的时间,是以“制造商自我声明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并且不应该少于《家用电器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主要零部件的“三包”年限。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超过期限的,厂家不予负责。如今10个月过去了,《通则》实施情况如何?记者昨日走访了各大卖场,就此问题展开了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带着问题走访了国美、家乐福等家电卖场。记者在卖场内看到,家电或类似用途电器的相关这类的产品介绍或标签上仅有厂家、产地、规格型号、零售价等信息,并未标明电器的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
记者在液晶电视专区向促销员询问家电安全使用年限,但对方对此并不知情。促销员笑着说:“大约五六万个小时吧。”记者随后咨询了某品牌电脑促销员,对方则称“没什么使用年数的限制,一直用到不能用了就更新呗”。
案例一:2007年10月23日下午,杭州市消费者何先生在家使用高压锅煮排骨时压力锅突然炸开。厂家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发生意外事故的高压锅已工作了12年,属超期服役。
案例二:去年,厦门市民小林的电视机已经服务12年了。虽然偶尔出现图像不稳、控制失灵的小问题,但由于小林工作繁忙加上不常常使用,始终没放在心上。过几天,小林打开电视看了一会,突然发出轻微爆炸声,电视立刻没了图像,还冒起了烟。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超龄家电事故频发,已成为家电使用安全的重要隐患。各种因使用超龄家电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胜枚举。 记者了解到,超龄家电事故频发,已成为家电使用安全的重要隐患。各种因使用超龄家电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胜枚举。
“我没看生产日期,促销人员也没告诉我家电保质期的问题。”刚刚为结婚而购买了全套家电的吴先生对记者提出的电器“寿命”问题一头雾水。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很多人都像吴先生一样,并不知道家用电器也有常规使用的寿命。有的市民还反问记者,“用得好好的,干嘛要换?即使坏了,也可以找人修理后再用。”有一些市民也知道电器是有寿命的,但一般家庭都希望多用几年。
福州勉海电器维修服务公司的林董事长和记者说,老化的电视机受到震动、冲击、碰撞、骤冷、骤热和电视机内积尘过多或电线短路造成局部过热,都能引起显像管爆炸。过于老旧的冰箱,会出现制冷剂泄漏等故障,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健康。超龄洗衣机会常常会出现渗水等小毛病,严重时还会漏电。除了安全风险隐患,超过安全有效期的家电产品会更加耗电,以空调最显著。比如,一台1匹的空调刚刚购买时,正常使用一天约耗电3度,超过有效期后,一天耗电量可达六七度。
据中国小家电商务网介绍,国家正在加快制定《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细则》,将对家电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作出详细规定。目前国际通行的家电正常使用年数的限制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