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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时间:2024-07-07 来源:行业资讯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就发布医疗广告,被罚20万元;违法生产销售超长鞍座电瓶车,被罚15万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2024全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省市场监管局今年在全系统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查处违法使用小型锅炉、非法改装电瓶车、价格欺诈、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根据群众举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宜兴市某医院做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且当事人未依规定的二类医院政府指导价收费,存在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多收价款13.18万元。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案后经执法人员回访,当事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改正到位,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吴某某电瓶车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成品库内4款不相同的型号的90辆电瓶车,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实车外观与合格证的示意图不一致,系当事人自行改装。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电瓶车、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有多起案例涉及非法改装电瓶车,包括: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苏州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改装电瓶车案;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电动车经营部改变电瓶车外形结构案;镇江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镇江新区某车行销售不合格电瓶车案等。

  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超市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行为,涉案货值金额11.79万元,违法来得到的3.55万元。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55万元、罚款23.58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南京某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案;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公司生产、销售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案;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液化气钢瓶检测站未按技术规范要求检验气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