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罚109000元,相关责任人拘留!工厂老板注意了,这种行为犯法了
2021年7月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公布了第一批六起“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2021年下半年以来,全局进一步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将其作为日常执法与监管的重要方式,强化自动监控“哨兵”作用,积极利用无人机、走航车等科学技术手段,辅助日常环境执法监管,运用智能管控数据异常预警信息、无人机取证、走航监测数据等手段,依法查办了超总量排放、数据造假、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一批新类型、新成效的“非现场执法”案件。
案例:通过智能管控数据异常预警信息查处某服装水洗公司私设暗管和第三方运维单位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案件
2021年8月11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调阅时,发现金井镇某服装水洗公司自2021年7月中旬以来的自动监控数据每隔几天就出现一段时间的固定值。经初步判断,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存在很明显异常。为避免打草惊蛇,该局立即启动异常信息“紧急件”联动核查响应机制。局信息中心第一时间会同晋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金井中队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直奔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自动监控站房进行全方位检查核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COD自动监测设备后放置有一个矿泉水瓶,设备取样管插入该矿泉水瓶中正在取样。
经查,该公司废水排放口的潜水泵故障导致水质采样器无法从废水排放口正常取水供样给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检验测试。经询问第三方运维人员得知,潜水泵自2021年7月13日故障至8月11日现场检查时,第三方运维人员在设备故障长达29天仍未采取比较有效措施予以修复,也未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而且故障期间未采用手工监测的方式替代。特别是第三方运维人员为图省事,先后4次擅自拿矿泉水瓶在废水排放口人工取水样后放置在自动监控站房内,以供自动监测设备取样检测,且每次每份水样持续放置平均时长近6天。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备的过程中还发现该公司擅自在锅炉除尘水池与污水处理设施清水池连接管处加装了一根“三通”阀门,导致锅炉除尘水通过该“三通”外排,属于私设暗管偷排废水行为,遂对其两案并查。
针对该服装水洗企业存在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做全面调查取证,并对该企业存在的两个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分别依法立案查处和移送行政拘留。
注重分析研判自动监控数据异常线索,生态云指挥中心和执法队伍实时联动,启动联动核查响应机制后,执法人员兵分两路直奔现场突击检查,两案并查,精准查处企业及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