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9,201,0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0,568,146股后的总股本718,632,904股为基数(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是做余热锅炉、清洁环保能源发电装备等产品的咨询、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工程总承包业务,为客户提供节能环保设备和能源利用整体解决方案,是我国顶级规模、品种最全的余热锅炉研究、开发和制造基地。公司作为锅炉行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设计水平、制造工艺和市场占有率均位居行业前列。同时公司作为余热利用设备标委会主任委员和秘书处单位,承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制和修订。
1、余热锅炉:燃机余热锅炉、干熄焦余热锅炉、烧结机余热锅炉、水泥窑余热锅炉等其他余热锅炉,热水锅炉,电站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粉炉、高炉煤气等),电站辅机(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除氧器、冷凝器);
2、清洁环保能源装备:垃圾焚烧锅炉、生物质锅炉、天然气锅炉(L型及D型)、废水废气废物(包括污泥)锅炉、熔盐吸热器、熔盐换热器、熔盐储罐、低氮燃烧、SCR\SNCR设备等,核电设备(核电常规岛辅机、民用核二三级设备);
3、解决方案:指同一项目除为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外,还提供技术、安装、调试、运维等附加服务;或者同一项目为客户提供两种及以上产品的组合服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EP/EPC/PC项目,导热油换热器,石化化工换热器、海水淡化装置、气化炉(容器、热交换器)等其他换热器及压力容器。
公司是节能环保行业,并始终以节能减排为发展趋势,坚持做大做强以余热锅炉为核心的节能环保装备与工程主业这一方针。报告期内,公司的主体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内容未出现重大变化。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公司紧紧围绕既定的整体战略目标,继续聚焦能源利用升级和解决方案创新领域,持续践行“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两大理念,积极地推进、全面落实年度工作规划。2020年尽管新冠疫情对全球市场经济产生了巨大冲击,公司努力克服新冠疫情给国内外项目执行、产品交付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年各项主营业务获得长足发展,较好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挑战值。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55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37 %,实现盈利71,22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54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79%。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的策略目标和实现路径。未来公司将坚守实业,聚焦主业,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变革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围绕现有高端装备产业价值链的延伸、优化与协同,以产业运营与资本运作为路径,以中国质量奖为引领,实施“精益制造”与“创新合作”两大战略,打造精益数字化核心竞争力,力争成为全世界领先的节能环保设备和能源利用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实现高质量基础上高增长的战略目标。
2020年,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22亿千瓦,同比增长9.5%。2020年,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容量达12.5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56.58%。其中,煤电装机容量为10.8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49.07%,首次降至50%以下;气电装机容量为9802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4.45%。水电装机容量达3.7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6.82%。全国并网风电装机容量达28153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2.79%;全国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25343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1.52%;全国全口径核电装机容量达4989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2.27%。我国发电装机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风电、水电、光电、核电)占比近44%。
2020年我国明白准确地提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将以更大规模、更高比例发展,步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进入大规模、高比例、低成本、市场化发展新时代。“30·60目标”将重构国家的能源产业格局,同时也为公司未来40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20年公司对现有的技术及产品战略不断做调整,以承接能源行业的大发展。节能减排、能源高效利用是我国实现“30·60目标”最重要、最经济的手段,这也是公司的长期的优势所在。公司在钢铁、水泥、建材等碳排放大户所在行业已深耕60余载,未来将继续在余热利用、节能高效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以减量化服务为目标的节能减排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同时大力开发以“近零排放”的生物质锅炉,实现碳的有机循环。公司布局的新能源+储能业务模式已经初步完成研发,即将在储能、调峰等多个场景开展应用。公司的主流产品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配套燃气轮机,作为电力市场的灵活电源,依旧具有较大的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公司与浙江大学产学研深度合作的燃烧后碳捕集技术,目前正在推动示范项目落地,通过该技术将发电企业的碳排放落到实处。面对稳中求进的核电市场,公司现正热情参加核岛设备的市场开拓和项目执行,已展开第四代核电的研发。除了塔式光热熔盐储能技术外,公司也正在探索其他储能技术路线年专注节能减排事业,未来将锁定“30·60目标”,坚守主业,拓展新能源及储能新方向,助力30碳达峰与60碳中和。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关注行业和产业政策发展,深入挖掘潜在的市场机遇。在以传统燃煤燃气为基础能源的锅炉市场及新旧动能转换市场机会外,捕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新能源(光伏光热等)、大气治理、固废处理能等清洁能源发电和储能发电市场机会,创新行业能源解决方案,提供智能化能源设备和服务。在节能减排领域,以核心技术的产品带动解决方案的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62.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其中余热锅炉设备的新增订单35.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清洁环保能源装备新增订单14.6亿元,解决方案新增订单9.3亿元,备件及服务新增订单3.3亿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公司实现在手订单5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践行“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两大理念,以变革为驱动力,提升组织能力,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变革进入深水区,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创新、营业销售能力提升、供应链管理五项子项目全面落地。
公司持续践行“以结果为导向,以奋斗者为本“的原则,人才战略、绩效战略、激励战略共同推进,落实绩效管理,激活组织活力,将以奋斗者为本的高绩效的获取分享机制植入管理体系,推行绩效考核与组织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机制;同时也加强干部管理梯队建设,构建存在竞争力的人才体系、绩效体系、激励体系,支撑公司竞争优势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针对三大业务流,公司成立IPD(产品集成开发)、LTC(机会至收款)、ITR(售后)三大业务流程体系,同时用流程IT的方式来进行固化,推进流程化的组织建设和运作,极大的提升了组织效率。在供应链与交付体系模块,公司制定交付战略并坚定落实,优化能匹配集成供应链流程的流程型组织,全面梳理供应链各模块业务流程,开发配套机制,保证业务高效运作;成立计划委员会与采购委员会,有效地提升组织规模发展带来的业务效率,打造具备核心技术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此外,公司将全面构建面向客户的、具有高度竞争力优势的供应链,建设“以顾客为中心”的全价值链质量管理体系,打造稳定强健的产业生态链。
公司实施创新合作战略,以市场创新为导向,以自主创新为主,通过与高校和行业研究所合作、国内外布局研究所、与行业专家合作等途径,建立有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新产品研制体系;并加大研发投入,优化创新激励机制,持续提升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投入产出比。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30,488万元,同比增加55%。报告期内,公司和浙江大学建立了全天候战略合作,成立了先进能源联合研发中心,双方将在太阳能发电、生物质高效利用、二氧化碳捕集与综合利用、固废处理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向清洁能源、新能源产业布局迈出了新步伐。此外,公司与西安交大、上海交大、中科院、西南交大等优秀科研院校建立紧密合作,牵手向新能源产业布局形成集科学研究、人才教育培训和技术辐射于一体的“产学研”共同体,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实施“30·60目标”以及“精益制造战略”,公司在芜湖、德清两地做了基地部署,立足于清洁能源发电、储能发电领域深耕发展。公司在安徽芜湖自贸区成立了杭锅集团(芜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打造芜湖新能源环保装备研发制造集成基地,2021年3月该基地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将面向全球中高端行业用户更好的提供新能源环保装备;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德清市设立了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浙江杭锅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将投资建设新能源装备产业制造基地,支撑清洁能源发电装备、储能发电装备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成立了海宁分公司、成都分公司、武汉分公司、济南分公司。海宁分公司负责实施年产1.5万吨锅炉部件技术改造项目,助力公司生产制造能力的整体提升。成都、武汉、济南分公司的成立,有利于公司更便捷地整合国内三地的优势资源,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并辐射东南亚、南亚国际市场。此外,承接公司海外战略的布局,在泰国和迪拜设立了办事处并派驻总代表,深耕当地市场,不断取得订单线索,并转化为订单的机会点。后续公司将在孟加拉、印尼、俄罗斯等国家开立办事处、派驻总代表常驻。
2019年,公司正式获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成为浙江唯一一家取得核二、三级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和热交换器制造许可证的大型上市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斩获广东太平岭核电项目1、2号机组LOT130Ap核岛EDG日用油罐及BQR、BQV储罐供应合同,标志公司在核电装备制造和清洁能源领域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报告期内,公司与宁波复聚中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成联合体受让了浙江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其中公司持有中光新能源22.23%股权。中光新能源专注于太阳能光热电站的开发、运营管理,致力于通过先进、高效的光热发电技术,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绿色清洁能源。2021年初,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国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并持有杭州众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众能光电主要是做薄膜光电器件(钙钛矿/OPV)和相关装备的研发和生产。上述两家企业已入驻公司西子智慧产业园。
报告期内,西子智慧产业园建设及招商运营有序推进,产业园一期(雏鹰创业基地,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平稳运营,目前已引进杭州安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入驻;产业园二期(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已于2020年6月8日正式开园,已成功吸引中科院资本数字化的经济创新中心、力普科技、向正科技等近百家企业入驻,并已于2020年下半年逐步完成了园区食堂、音乐厅、会议中心、浙图文澜书屋等高端配套的建设与完善;产业园三期(商业生活配套)已引入沃尔玛旗下高端会员店——山姆超市并已于2020年12月30日盛大开业,三期剩余集中商业部分也已在紧密招商过程中,也成功引入海底捞、肯德基、星巴克、洛克公园等品牌,预计可在2021年上半年集中开业;产业园四期(智能制造平台,约6万平方米)已于2020年10月15日破土动工、预计可在2022年完成竣工验收,并已成功引入北京博鲁斯潘精密机床项目。园区已经初步形成一个以数字化的经济、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三大产业为主导,兼具较为丰富的生活文化配套的多业态智慧产业园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西子星月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西子智慧产业园的运营平台,已经在进行项目整体的招商与运营,目前二期项目去化率已超过45%。未来园区全部投运后,将成为公司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和投资发展重要平台。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依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7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许建明、何伟校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独立董事朱克实、郑津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召集,经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2020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企业独立董事朱克实先生、郑津洋先生、刘国健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克实先生、郑津洋先生、刘国健先生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55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37 %,实现盈利71,22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54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79%。
以公司总股本739,201,0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0,568,146股后的总股本718,632,904股为基数(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息人民币4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良好,考核业绩达标,现金流情况也相对较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企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适用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并拟同意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企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天健事务所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企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企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发展状况、薪酬体系和同行业/同地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情况,为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事项如下:
注:初步确定的2021年度总收入如上,将根据2021年度公司目标及个人PBC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最终确定其2021年度绩效奖金及总收入。
2、公司拟2021年度为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标准为8万元(税前),郑津洋先生在2021年度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为:固定工资+年终目标绩效奖金+其他福利。具体薪酬计划如下:
注:最终将根据2021年度公司目标及个人PBC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最终确定其2021年度绩效奖金及总收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企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董事许广安先生辞职,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增补罗世全先生为公司董事。罗世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罗世全: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首席财务官,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成本总监,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首席财务官,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和总裁助理,浙江西子势必锐航空工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现任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罗世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企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企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企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七、八、十、十一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7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志萍女士召集,经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55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37 %,实现盈利71,22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54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79%。
以公司总股本739,201,0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0,568,146股后的总股本718,632,904股为基数(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息人民币4元(含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良好,考核业绩达标,现金流情况也相对较好,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真实的情况,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规定和要求。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成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计提后将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赞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和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详细情况如下: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主要投向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1)公司购买的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委托贷款业务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委托贷款项目进展情况,一经发现或判断有坏因,将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做全面审查。
(3)公司已制订《打理财产的产品业务管理制度》以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和委托贷款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经发现或判断有坏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打理财产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来投资理财业务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企业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实施投资理财业务,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健是一家主要是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成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做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是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企业来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都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既定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据此公司2020年度拟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430.27万元,其中子公司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00万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四川信托·天府聚鑫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逾期兑付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20年度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430.27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3.03%,明细如下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430.27万元,相应减少了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其中子公司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00万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四川信托·天府聚鑫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逾期兑付,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00万元,将减少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00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为: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其中子公司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00万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四川信托·天府聚鑫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逾期兑付新增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4,000万元,上述两项合计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6.93%。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大多原来已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核销75,932,549.56元,减少了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213.6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并就有关内容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依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一致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将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情况如下: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同协路与大农港路交叉口)公司会议室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议案(5)(7)(8)(9)(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1年4月21日和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线)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线)出席现场会议时均需带上原件。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4”,投票简称为“杭锅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3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正式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0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1年 4月12日(星期一)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具体方式如下:
公司董事/总经理何伟校先生、常务副总经理侯晓东先生、独立董事刘国健先生、财务负责人王叶江先生、董事会秘书濮卫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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