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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实践 你真的会做碳数据收集么?入门必看!

时间:2024-04-13 来源:燃气导热油炉系列

  是企业碳核算报告的核心内容之一,依据ISO14064标准规定,企业要追溯碳排放计算公式中的基础数据来源,本文深度剖析企业碳管理项目数据如何管理,最重要的包含数据监测方式、数据记录方式、缺失数据处理等内容,为您深度还原碳管理项目的落地实践。

  燃煤燃烧碳排放量=燃煤消耗量×热值×单位热值含碳量×44÷12×氧化率×GWP

  这里一共涉及五个数据,分别是燃煤消耗量、热值、单位热值含碳量、氧化率和GWP,下面分别介绍这一些数据的来源及管理情况。

  关于燃煤消耗量,采用的是燃煤的盘存数据,而盘存数据是根据每月盘存和采购数据得到的,所以要继续追溯盘存和采购数据。

  下一步要确定数据的记录方式和报送方式。因我们在计算碳排放量时采用的数据是经过多次记录、汇总后的数据,所以我们应该知道这些数据的原始管理方式和收集频次。

  例如,盘存数据在库房每月29日下午1点开始盘存后产生,盘存结果录入月度盘存记录表并报送生产部。同样,煤炭的入库数据在每车燃煤过磅称重后产生,每月汇总成月度煤炭入库统计单并报送生产部。生产部根据月度盘存记录表和月度煤炭入库统计单中的数据编写月度生产报表,在进行最终碳排放量计算时,引用一年中每个月的月度生产报表中的燃煤消耗量数据之和。

  对于数据缺失的情况,如果某月的盘存数据缺失,则根据全年的发电平均燃煤消耗量和当月发电量对其进行估算。

  假设某企业每8小时化验一次燃煤热值,每次化验结果录入燃煤热值化验单。首先每月以每班次燃煤消耗量为权重,加权计算每月的燃煤热值平均值并录入月度生产报表;其次以每月燃煤消耗量为权重,加权计算年度燃煤热值平均值。

  如果存在某次燃煤热值的缺失,则该批次燃煤热值取前后两次热值的加权平均值。

  2) 如果核算企业属于别的行业,并不具备燃煤单位 热值含碳量检测的能力,需要每月制备燃煤的缩分样品,次月初送至具有含碳量检验测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对于氧化率和GWP*,一般直接采用碳核算指南或标准中的默认值,直接引用即可,不存在数据管理和报送形式。

  为了评价各种温室气体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影响的相对能力,采用“全球增温潜势”(global warming potential,GWP)的参数。它是指某一给定物质在一段时间积分范围内与二氧化碳相比而得到的相对辐射影响值。

  关于碳排放量计算有关数据,在溯源时会发现大多数原始数据来自计量仪器的计量结果。因此,计量仪器的管理也是碳核算报表中监测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正常的情况下,需要在监测计划中录入计量仪器的型号、精度、校准周期,以及计量频次等。

  仍以燃煤锅炉为例,在燃煤入库时要使用到地磅,在燃煤热值测量时要使用到氧弹量热仪。这两个计量仪器管理的相关信息就需要录入监测计划。

  在编写核算报告的监测计划时,最好对每个计量仪器的有效性进行一次梳理,对于已经失效的计量仪器,应尽快校准或者更换,否则得出的数据可能是无效数据。

  对比理论层面上的原则要求,在实际案例的有关数据收集过程中,还应关注以下注意事项:

  ► 时间,即数据收集的时间段,需要确保收集的数据符合统计的时间边界,不多不少;

  ► 单位,即数据的对应单位,需要确保活动数据对应的单位与建模单位保持一致(也就是数据库单位)。

  分配问题,当发生边界范围内的数据与边界范围外的数据存在交叉重叠的情况,应制定合理的分配规则并进行分配

  总而言之,数据来源及数据监测在组织碳核算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它不仅关系到碳排放报告的质量、满足监管的合规要求,还能为组织提供关键的信息,以评估和优化其运营过程中的能源使用和排放控制策略,从而支持更加有效的减排决策,也是实现有效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策略的关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