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时间:2024-04-12 来源:燃气导热油炉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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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环保厅关于山西省推广应用新型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环保厅关于山西省推广应用新型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制定的《山西省推广应用新型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工程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晋政发〔2006〕38号)、《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晋政发〔2007〕32号)精神,加快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确保实现全省节能减排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现状。燃煤工业锅炉大多数都用在工厂动力和建筑采暖等领域,以链条层燃锅炉为主。目前,全省工业锅炉8万台,总容量约15万蒸吨/小时 ,1~10t/h燃煤工业锅炉占98.9%,每年消耗原煤5440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能源消耗的40%以上,排放二氧化硫60.1万吨、烟尘19.34万吨。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均位居全省工业行业第2位,仅次于电站锅炉。
(二)主体问题。全省在用燃煤工业锅炉都会存在单台容量小,负荷低,能源浪费和污染排放较重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量大面广,平均容量小。全省在用燃煤工业锅炉中,锅炉容量10t/h以下的约占85%以上,平均容量不足2蒸吨;二是热效率低,能耗大。全省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60%~65%,而城市分散供热锅炉的平均热效率一般只有35%~60%,能源浪费大;三是环保设施不配套,污染严重。多数链条层燃锅炉未安装或未运行脱硫除尘环保设施装置;四是自动控制水平低,运行效率差。都会存在“大马拉小车”、节能监督和管理缺位等问题,以手动操作为主的运行调节和控制管理系统,不能有效地发挥锅炉系统的设计参数,实际运行效率差。
(三)推广高效率节约能源环保煤粉锅炉的必要性和潜力。燃煤工业锅炉在全省能源消耗中所占的比重大,新增需求和现有设施节能改造潜力大,是推进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新型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是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实施的重点内容。
目前,受燃料价格和运行成本制约,燃油、燃汽和电锅炉在工业锅炉中所占的比重很小,高效节能环保的燃煤工业锅炉仍是当前和今后锅炉产品发展的重点。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型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国家发明专利,经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太原理工大学节能技术研究所测试审核,该技术产品具有十分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一是热效率高,燃烧热效率达到98%以上,锅炉热效率不低于88%;二是全封闭、全自动化控制,能实现无人值守;三是洁净环保,烟尘等有害物排放全部达到燃油、燃气锅炉的标准,烟尘排放≤50mg/N㎡、二氧化硫排放≤200mg/N㎡。
近年来,通过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硫排放量等呈年年在下降趋势。实施新型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推广应用工程,对于扶持和促进我省环保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紧紧围绕省人民政府“三个转型”战略及“三保”目标的实现,以提高工业燃煤锅炉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城镇集中供热为重点,以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的推广应用,全力发展绿色经济,为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全省节能降耗和“蓝天碧水”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根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为主相结合,鼓励创新与培优扶强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方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六)总体目标。利用3至5年的时间,推广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6万蒸吨/小时之后,实现节能量2436万吨标准煤以上。具体分两个阶段实施: 2009至2011年为重点突破阶段,在全省11个环境保护重点市、“蓝天碧水”工程范围内的城镇、重点流域及环境敏感区应用高效煤粉锅炉或更新替代的约1.5万蒸吨;2012年以后为全方面推进阶段,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力争在各应用领域推广4.5万蒸吨以上。
高效节能煤粉锅炉主要使用在于城镇集中供热、工业用汽和各类生活用热源三个方面,近期重点推进城镇集中供热(见附件)。
(七)城镇集中供热。在新增供热需求中,推广高效率节约能源环保煤粉锅炉2万蒸吨;针对现有锅炉房系统主、辅机不匹配、自动化程度和系统效率低等问题,以提高锅炉房整体运行效率为重点,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对现有锅炉房系统改造,共实施3万蒸吨以上;建设区域锅炉专用煤粉集中配送加工能力2100万吨。其中,2009年,重点实施太原市城中村锅炉改造、定襄县集中供热改造等重点项目,共采取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更新替代普通锅炉0.2万蒸吨。2010至2015年共推广应用高效煤粉锅炉更新替代现有锅炉4.8万蒸吨左右。
(八)工业用汽和生活热源。目前全省化工、轻工、食品加工等工业用蒸汽锅炉约占燃煤工业锅炉总量的37%,共5万多蒸吨。其中20蒸吨以下的链条锅炉约占工业蒸汽锅炉的70%以上,年更新和新增需求约0.5万蒸吨左右。2009~2015年,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1万蒸吨左右。
(九)加快编制项目规划。各市、县要根据城市供热规划,在2009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2009~2011年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推广应用的具体计划。
(十)严格工业锅炉应用新建项目准入。各市、县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新建传统低效燃煤锅炉。凡新建、改建、扩建燃煤工业锅炉热源厂或燃煤工业锅炉的,一定要采用高效率节约能源环保煤粉锅炉。
(十一)加快淘汰低效燃煤工业锅炉。加大现有热效率低、污染严重的低效燃煤锅炉的淘汰力度,凡无法达到国家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现有燃煤锅炉,必须依法予以关停。
(十二)建立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政府采购制度。将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凡政府性建设项目,必须采购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
(十三)加大政府资产金额的投入。由于新型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房系统,因增加脱硫除尘、煤粉储送、智能化控制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初始成本高于传统锅炉,但实际应用的节能减排效果十分显著。因此,对于利用高效煤粉锅炉房系统建设热源厂,以及对现有工业蒸汽锅炉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一是积极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政策奖励。二是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分别给予相应项目资金支持。凡燃煤工业锅炉不采用新型高效煤粉锅炉的,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不给予“以奖代补”政策支持。
(十四)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逐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积极争取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充分的发挥金融市场支持节能减排的投融资功能。建立“绿色信贷”机制,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补助,以充分运用金融市场鼓励和引导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和经济稳步的增长方式的转变。同时,鼓励基于市场化运作机制的节能服务机构开展新型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推广投融资服务。
(十五)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验收。各市、县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燃煤工业锅炉改造重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工程建成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专项考核验收。将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程纳入对各地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对于重点工程建设中虚报瞒报、弄虚作假,要追究相关地区和单位的责任,减少或取消对该地区的政策资金支持。对于示范工程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在全社会大力宣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