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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查处全市首起违法使用小型锅炉案

时间:2024-03-08 来源:燃气导热油炉系列

  为保障亚运会期间特定种类设备安全,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设备本质安全重点整治内容,全方面开展特定种类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县域内查处了全市首起违法使用小型锅炉案件。

  执法人员对亚运安保重点区域内的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锅炉房内在用的一台设备铭牌标注为“产品的名字:蒸汽发生器,产品型号:ZFQ1.5-0.09-SCⅡ,工作所承受的压力:0.09MPa,额定蒸发量:1.5t/h,生产单位:河南省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按照规定,铭牌必须标注水容量参数,但该设备没有。”执法人员在检查时,该台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压力表指示的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为0.42MPa,经实测,设备正常运行状态自动上水系统上水最高水位实际水容积为805L。其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及实际水容积参数,分别超过国家规定监管限值的3.2倍和25.8倍,属于纳入特定种类设备监管目录的承压蒸汽锅炉(1100)范畴。该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定种类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锅炉是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类特种设备,锅炉长期在高温下带压力运行,具有爆炸危险性。按照爆炸风险大小和分类监管原则,国家明确将水位水容积超过30L、额定工作压力超过0.1MPa的锅炉纳入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范围,这给个别不法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执法人员介绍,当前,部分企业虚标锅炉参数,以“免监检”“无需持证上岗”等为卖点误导使用单位,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

  接下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标注“免监检”“标称水容积≤30L且额定蒸发量>1t/h”的承压蒸汽锅炉进行重点排查整治,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保各项措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有效防范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特种设备事故和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高质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特种设施安全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