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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时间:2024-08-29 来源:企业资讯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长期资金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的策略和经营情况,逐步的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秉承着“改革、发展、和谐、高效”的公司精神,皖能电力切实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将继续聚焦能源主业,不断探索和实践,重塑功能定位、坚持战略引领,全方位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推动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2023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8.6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亿元,总资产605.8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49亿元。2024年上半年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公司营业收入达140亿元,同比增长1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0.71亿元,同比增长83.08%。

  面对新一轮能源革命和产业转型升级,公司坚持把科学技术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科学技术研发投入,增强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浇灌创新沃土,全力布局能源前沿技术,逐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坚持推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研发平台,促进“产学研”深层次地融合,逐步推动降碳减碳技术创新及应用,在煤炭清洁利用、储能、气电、新能源、综合能源服务、智慧园区、氨能利用及碳管理等领域加强技术体系化布局。

  与海尔卡奥斯联合打造智碳能源工业网络站点平台。依托长丰下塘工业园区先行试点,推动能源供给、消费、管理、技术全链条集成创新,贯通源网荷储控各环节,催生更多能源综合改革创新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能源行业绿色低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为探索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借鉴。目前平台已初步建成智能控制中心,实现园区企业能流碳流数据展示、新能源管理和发电预测等13项功能,极大的提升了园区企业的能源数字化管理上的水准,未来也将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实现产业集聚和能源应用规模效应的最优化。

  积极开展掺氨实验,努力推动节能减碳践行和能源结构优化。铜陵发电公司的300兆瓦燃煤机组实现了最高掺氨35%的平稳运行,最大掺氨量大于每小时21吨,这标志着我国燃煤机组通过掺氨实现清洁高效燃烧技术进入工业应用阶段。掺氨项目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第三批能源领域首台重大技术装备名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燃煤锅炉掺氨清洁高效燃烧成套技术示范项目》及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国有企业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案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完整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各机构分工协作,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推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法规的变化,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股票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及相关监督管理要求,结合目前真实的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旨在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优化,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一直格外的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逐渐完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在数字化、网络化发展的当下,公司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热线、业绩说明会等沟通渠道和投入资金的人保持良好互动,切实提高经营管理的透明度,更好地传达公司价值,增强投入资金的人在公司发展中的参与感和认同感,树立市场信心。

  公司在聚焦主责主业发展的同时,一贯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重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保持投资者回报水平的长期、稳定、可持续。近五年,公司持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回报,累计实施现金分红10.52亿元,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携手同行三十载,同心筑梦再出发。未来,皖能电力将继续坚持科学发展、奉献能源,安全可靠、保障供应的经营理念,加快实施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发挥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切实做好“质量回报双提升”,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长期资金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