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哈尔滨市燃煤锅炉整治施行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依照《计划》,未来三年哈尔滨将筛选燃煤锅炉702台,代替燃煤19.73万吨。
燃煤锅炉筛选。三年内完结市区建成区(中心区域)35蒸吨以下和县(市)城关镇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35(含)至65蒸吨履行特别排放限值,供热锅炉施行“煤改气”归入城市调峰。筛选燃煤锅炉702台,代替燃煤19.73万吨。
燃煤锅炉超低改造。2020年,具有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28台和市区建成区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93台,悉数完结节能和超低排放。2021年,鑫玛集团所属燃煤锅炉17台完结节能和超低排放。2022年,不具有条件的哈投热电厂3台并入华尔热源厂。2023年,华能供热公司20成全体搬家,并入拟新建的民主热源厂,完结筛选。
确认改造方法。燃煤锅炉改造接受方法为撤销封闭、并入集中供热管网或清洁取暖代替,施行“煤改气”的单位应同步撤除燃煤锅炉,代替后的燃气锅炉需履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在清洁燃煤集中供热管网掩盖区域,按锅炉产权单位要求,优先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在集中供热管网掩盖不到的区域,依照锅炉产权单位志愿,采纳清洁动力或可再次出产的动力供热设备代替方法筛选燃煤锅炉。能够保存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