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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0.1MPa的额外蒸汽压力参数(1988年版的表1,本版的表1);
增加了“查核时如实测给水温度与规划值不符,应对实测蒸发量进行折算”的规则(本版
逐个增加了“本规范未列的工业蒸汽锅炉的额外参数由供需双方洽谈确认”的规则(本版的2.3);
本规范规则了额外蒸汽压力大于0.04MPa,但小于3.8MPa的工业蒸汽锅炉额外参数系列。
2.1工业蒸汽锅炉的额外参数应选用表1中所列的参数,但表1中标有符号“”场所对应的参数宜优
2.2锅炉规划时的给水温度分20℃、60℃、104℃三档,由规划单位结合详细情况确认。查核时如实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