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2,289,036,817.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1,407,059.53元。公司拟以年报披露日股本数量3,119,001,1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17,370,259.90元。无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该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2,289,036,817.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1,407,059.53元。公司拟以年报披露日股本数量3,119,001,1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17,370,259.90元。无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该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属于能源装备行业,主要聚焦为能源生产及利用提供对应装备及相关服务,与能源发展联系紧密。
本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发电设备研究开发制造基地和电站工程承包特大型企业之一,发电设备产量连续多年名列世界前茅,发电设备及服务业务遍及全球近80个国家和地区,在发电设备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当前,绿色低碳已成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新趋势,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了能源结构转型步伐。在电力需求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电力结构调整加速。煤电比重持续下降,从基础性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水电从以电量供应为主逐渐转变为清洁电量和容量双支撑;核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气电调峰属性增强;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成为电力增长主体。
2021年,世界经济在疫情中不均衡复苏,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我们国家的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本公司作为能源装备领域的重要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和能源结构调整大趋势,围绕“双碳”目标,坚持创新第一动力,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经营业绩实现较好增长。
本公司为全球能源运营商及其他用户更好的提供各类能源、环保、化工等产品及系统成套、贸易、金融、物流等服务,主体业务在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先进的风电、太阳能、水电、核电、气电、火电等清洁高效能源电力成套设备,以及向全球能源运营商提供工程承包及服务等。
公司拥有完整的能源装备研制体系,火电产品100万千瓦等级机组、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等多方面处于行业领头羊;水电产品总体水平位居国内前列,贯流式、混流式等水电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抽水蓄能机组研制达到世界一流水平,13兆瓦等级海上风电机组处于亚洲领先水平。公司形成了氢获取、氢储存、氢加注、氢使用的氢能一体化方案,推动了国内首套100kW氢燃料电池冷热电三联供系统示范应用,已开发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料电池膜电极、高功率密度电堆及测试设备,构建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料电池产品体系,掌握了产品批量生产、检测、质量控制及售后服务能力,搭载东方电气燃料电池发动机的百辆氢燃料公交车运营累计近1000万公里,各项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研制完成压缩空气储能发电系统国家示范项目空气透平,已推进建设国内首个新型二氧化碳储能验证项目。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十届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成都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烈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大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成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能获得有效执行。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董事张彦军委托董事长俞培根代为出席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经过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议批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做披露。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按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刘智全先生,1968年7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991年9月在哈尔滨锅炉厂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计财处处长、副总会计师;2001年4月起历任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总经理助理、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3月7日起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2,289,036,817.45元。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3,119,001,1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7,370,259.90元(含税)。本次分红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1.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十届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各样的因素所制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赞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十届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年度公司对子企业来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186,5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18,0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上海证券宁波联合净资产银行股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公开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公开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207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海证券江泉实业股票
截至2022年3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股票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资产注入上海证券收盘价股票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时间等事项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现将公司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时间调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10:00-11:00,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上市公司鲁银投资路演
计划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10%,计划减持总股数不超过1,195,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392%,减持价格将按照实施时的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上海证券增发新股发行价转增股送红股总股本送股配股
罗莱生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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